销售条款和条件

1. 协议范围

本销售条款及条件(“条款”)适用于芯高科技有限公司(“芯高科技”)(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向任何购买方(“买方”)销售的所有集成电路(IC)、半导体模块、终端产品、软件或相关产品(“产品”)。除非芯高科技以书面形式同意,否则买方提出的任何冲突或附加条款均被明确拒绝。

2. 订单与验收

2.1 所有订单均须经芯高科技书面接受方可生效。

2.2 芯高保留自行决定供应分配和交货时间安排的权利。

2.3 在芯高科技发出书面确认之前,任何订单均不具有约束力。 

3. 价格和付款 

3.1 除非另有约定,价格均以港币报价。

3.2 付款条件为发货前100%预付款,除非芯高科技另有书面规定。

3.3 买方应承担所有适用的税费、关税和运费。

3.4 如果在发货前未收到全额付款,订单可能会延迟或取消。

4. 送货、损失风险、取消、改期、修改;不接受退货

4.1 交货条款除非另有约定,交货应为: 工厂交货(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芯高科技在香港的工厂。货物交付承运人后,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即转移给买方。

4.2 交货日期所有交货日期均为预估日期。芯高科技对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包括供应链中断、零部件短缺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不承担责任。

4.3 取消未经芯高科技事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取消芯高科技已接受的订单。如芯高科技同意取消订单,买方应支付合理的取消费用,包括已发生的成本、已作出的承诺以及利润损失。

4.4 重新安排买方仅可在事先获得芯高科技书面批准的情况下申请更改交货日期。芯高科技保留根据产能、库存和供应链情况接受或拒绝更改交货日期申请的权利。获准更改交货日期可能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4.5 修改未经芯高科技事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修改订单(包括数量、规格或配置)。芯高科技保留对任何经批准的修改调整价格、交货期及其他条款的权利。

4.6 无退货: 产品(例如集成电路、最终产品和软件)均以最终销售方式售出,不可退货,也不可退款。软件许可一旦交付或激活,即不可取消,也不可退款。

5. 无保修

5.1 芯高科技按“原样”提供集成电路、最终产品、软件及相关物品,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5.2 芯高科技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保证、特定用途适用性保证和不侵权保证。

5.3 芯高科技不保证集成电路、最终产品或软件满足任何要求,不保证无错误、不中断、无缺陷,也不保证缺陷会得到纠正。

5.4 样品、原型和评估项目均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保证。

5.5 芯高科技没有义务进行维修、更换、退款或提供任何补救措施,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6. 责任限制

6.1 芯高科技不承担任何间接、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数据丢失或商业机会损失。

6.2 芯高科技对任何索赔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引起索赔的产品的购买价格。

6.3 即使芯高科技已被告知存在此类损害的可能性,这些限制仍然适用。

7. 知识产权

7.1 产品的销售并不授予任何明示或暗示的知识产权许可。

7.2 除法律明确允许的情况外,买方不得对软件或集成电路或任何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

7.3 芯高科技保留对其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

8. 出口合规

买方同意遵守香港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所有适用出口管制法律法规。产品不得出口、再出口或转让至禁止的目的地或最终用户。

9. 使用限制

9.1 未经芯高科技书面明确批准,本产品不适用于生命维持、医疗、军事或核应用。

9.2 买方承担此类未经授权使用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10。 终止

如果买方未能遵守这些条款,包括付款义务,芯高科技有权暂停或终止任何订单。

11. 适用法律和仲裁

11.1 本条款应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11.2 因本条款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由仲裁机构最终裁决。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按照其规则。

11.3 仲裁地应为香港,仲裁程序应以英文进行。

12。 杂项

12.1 本条款构成芯高科技与买方之间关于产品销售的完整协议。

12.2 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经芯高科技签署,否则任何弃权或修改均无效。

12.3 如果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仍应完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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